Wednesday, October 28, 2015

立法會及特首選舉委員功能界別 -- 小圈子選舉

功能界別之選舉制度一直被詬病為小圈子選舉。現時在立法會及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功能界別當中, 除了一些專業界別如會計界、法律界、醫學界等是由從業員以個人票形式選出界別代表之外, 其餘大部份界別都是以公司票、團體票作為界別選民, 界別中的從業員是沒有投票權的。這些投票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機構的老闆及主事人手裏。
金融界有124個機構選民, 全都是根據《銀行業條例》所指的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在立法會裏現任界別代表議員是吳亮星, 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由於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而自動當選。
金融服務界現時有573個機構選民。選民必須是認可交易所的交易所參與者或有權在金銀貿易場的大會上表決的該會會員。現任界別代表議員是張華峯, 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獲208票當選。
大家可以清楚看到, 在香港接近二十萬的金融從業員竟然由不到七百個公司團體票去「代表」, 這代表性不足0.35%。而這兩位議員在議會中的表現更是「有目共睹」。一位只會說「飲鉛水可能延年益壽」、「不要問先起行」, 另一位則連一個像樣的業界議題也沒有提出過, 而只是盲目地在投票支持政府提出的議案。
在金融界及金融服務界的從業員是否真的甘於默默地被代表? 在未能全面取消功能界別的政治現實前, 我們是否可考慮把這些毫無代表性的公司票轉為個人票, 例如給予有證監會牌照的從業員有投票權, 好等界別議員有更強的業界選民基礎及代表性, 亦能進一步加強議會的民主成份?
保險界已就公司票轉個人票「起動」了。金融財經界的同業們, 我們還能夠緘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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