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3, 2016

業界投稿 -【一個金融人抽基督教選委的經歷】


我是一名關心社會的金融從業員,適逢明年3月特首選舉,因此很希望進入選舉委員會投下神聖一票。但原來要做金融服務界選委著實不易,若不是愛國愛港的金融人,便最好是有1000萬元的老闆,先買下一間金融公司取得參選資格。可惜我是「長期糧尾」、朝不保夕,正想放棄之際,突然靈機一觸,心想自己好歹也是基督教徒,選委中不也有10席基督教代表嗎?正!誰知基督教選委的制度同樣不公平。

現時基督教選委由基督教協進會負責產生,它設計的方法如何不公平?讓我作 一個不太完美的類比,若香港不同教會是各快餐店集團,而教徒是快餐店員工,那每名員工有以下方法參加抽籤:
(一) 找20名同事提名自己(員工隊)
(二) 找自己工作的分店提名自己(分店隊)
(三) 找外賣盒、餐紙等飲食業相關公司提名自己(外判商隊)
(四) 找集團董事會提名自己(董事隊)

要注意
上述分店、外判商、董事會都只可以提名一個人,而每條隊無論多少人報名,在首輪抽籤都只可抽出10人進入第二輪抽籤,然後在進入第二輪抽籤中最多40人中抽出10個成為選委。大家可以想到結果將會是能夠得到董事會提名的只有董事,而大量前線員工只有參加員工隊,變相令前線人員的機會減少,令有權勢的人多點機會成為選委。

但這跟金融人又有什麼關係?關係可大了:一,這個制度抽籤出來的選委將會決定下任特首是誰,而他將主宰香港未來;二,這明顯不公平的制度違背了香港金融界一直信守制度公平的原則。

說回我的抽籤經歷,因為我不認識外判商,更不是董事,唯有希望晉身分店隊增加勝算。我先寫了14頁的申請信向分店經理報名,但因店內還有同事希望參加,分店經理決定要先作內部抽籤,而結果是我輸了,得不到分店提名。因此我只好找20名同事提名我參加員工隊,好不容易找夠了,還要填一份「水蛇春咁長」的報名表格,再告半天假按規定親身交表。

結果呢?在上周日抽籤中我未能在員工隊中被抽中,行人止步。抽不中倒沒有什麼失望,因為說到底只是碰運氣,不過我氣結基督教協進會設計的制度不公平,偏幫有權有勢的人;我亦感到無奈,因為金融界選委只有公司票,設計更封閉;但更令我大惑不解是,明明應該屬於每個人的特首選舉權,為何我如此費勁仍然遙不可及?

阿柒 @ 思言財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